经有关部门批准,将在科学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南侧进行燃气抢修工程。为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,决定从2018年1月12日到2018年1月18日占用科学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南侧部分道路进行施工作业。
请过往车辆、行人减速慢行,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交通法规和指示标志,服从现场人员指挥。
特此通告
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2018年1月10日